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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虽然房子不属于我,但拿到居住权证,一样能安心居住,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。”4月6日,西安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为市民文女士颁发了首张《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》,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西安高新区正式落地实施。
据了解,此前文女士帮女儿购置了一套商品房,并为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。在听闻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律条款后,为保障文女士的居住权益,女儿主动提出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居住权登记。经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引导和贴心服务,一个工作日内,文女士就顺利领到了《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》。
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房屋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是《民法典》规定的新物权类型,其主要作用是保护居住权人居住他人住宅房屋的权益。
2022年10月,经市级有关部门授权,西安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获得居住权登记审核权限。随后,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多次组织专题业务会,细化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,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学习,为推动居住权登记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“有居住权设立需求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证书、居住权合同或经公证的居住权遗嘱、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申请材料,前来咨询办理。”西安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他们将会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,提升服务质量,提高“居住权登记”的知晓率,确保居住权登记制度真正落到实处。
(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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